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

上帝立耶穌為基督的證明

使徒行傳 二章廿二至卅六節 < 新譯本 >

22 “以色列人哪,請聽聽這幾句話:正如你們所知道的, 神已經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了大能、奇事、神蹟,向你們證明他是 神所立的。
23 他照著 神的定旨和預知被交了出去,你們就藉不法之徒的手,把他釘死了。
24  神卻把死的痛苦解除,使他復活了,因為他不能被死亡拘禁。
25 大衛指著他說:‘我時常看見主在我面前,因他在我右邊,我必不會動搖。
26 為此我的心快樂,我的口舌歡呼,我的肉身也要安居在盼望中。
27 因你必不把我的靈魂撇在陰間,也必不容你的聖者見朽壞。
28 你已經把生命之路指示了我,必使我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。’
29 “弟兄們,關於祖先大衛的事,我不妨坦白告訴你們,他死了,葬了,直到今日他的墳墓還在我們這裡。
30 他是先知,既然知道 神向他起過誓,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,坐在他的寶座上,
31 又預先看見了這事,就講論基督的復活說:‘他不會被撇在陰間,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。’
32 這位耶穌, 神已經使他復活了,我們都是這事的見證人。
33 他既然被高舉到 神的右邊,從父領受了所應許的聖靈,就把他澆灌下來,這就是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。
34 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,他卻說:‘主對我主說:你坐在我的右邊,
35 等我使你的仇敵作你的腳凳。’
36 因此,以色列全家應當確實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 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。”


金句: 故此,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,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,上帝己經立祂為主、為基督了。使2:36(和合本)

研經釋義:
1. 以耶穌行神蹟來證明
2. 以耶穌的受難來證明
3. 以耶穌的復活來證明


我的默想:
也許…受難節快要來臨…
作者也有特別的安排﹗
叫我們再思想我們的救主基督…
每年這段時間,我的心情都比較沉重…
可能我是非常怕痛…對血腥十分恐懼﹗
而恩主這樣的救贖我…是叫我十分札心的…

作者今天再次邀請我思想耶穌…
是一個很實際的功課…
無論我幫了別人、又或是別人幫助了我…
人都是很快就忘記…甚至是至親,很快就忘記他給我的恩惠﹗
可是基督的大愛,又怎能忘記呢?
作者提到,耶穌在世上不斷地證明自己是主、是基督…
世人郤不斷地拒絕…
主的心…是多麼的難過﹗
我問我自己…你認識耶穌嗎﹗
我沒有勇氣答yes﹗因為我的不足…
但我求聖靈在我的心動工,
掌管我的心懷意念…叫我的行為能像基督…
我不是全完認識耶穌,願我能行出我所認識的那些部份﹗
我想行動才是真正的認識、行動才能跟神說…祢為我所犧牲的,我是知道的、我會珍惜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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